内容摘要:近年来南方地区石窟寺在抢救保护、展示利用等方面虽然取得丰硕成果,但由于石窟寺数量多、分布广,加之高温、潮湿、多雨气候交织,导致石窟寺病害类型复杂多样,在保护利用方面仍存在诸多困难亟待解决。根据我国石窟寺气候条件、古沉积环境的地质背景、岩石材料性质、病害等因素,构建以区域为支撑的石窟寺保护体系刻不容缓。大足石刻是中国石窟艺术史上最后一座丰碑,是目前重庆市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也是南方石窟寺的杰出代表之一。《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大足石刻的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在大足石刻整体保护、规范管理、有序利用和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本文旨在以大足石刻研究院为支撑,借鉴大足石刻保护经验,努力推动南方地区石窟寺整体研究保护。
石窟寺作为建筑、雕塑、壁画等艺术的综合体,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根据形制、主要造像、地理环境的差异,我国石窟寺可分为新疆地区、中原北方地区、南方地区和西藏地区4大地区。据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显示,南方地区石窟寺及摩崖造像近3000处,占全国总数的51%,代表石窟有四川乐山大佛、重庆大足石刻、杭州飞来峰造像等。石窟寺保护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学科协同作战,是在和时间赛跑,也正发生着两个转变,即从“抢救性保护”到“预防性保护”,从“个体保护”到“区域性整体保护”的转变。2019年,习在视察重庆时强调一定要把大足石刻保护好。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的重要指示,以最坚决的行动,加强地方立法和执法监督,为全方位推进大足石刻保护研究和利用工作,作出了巨大努力。大足区也严格按照《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要求,秉承“统筹规划、科学保护、深化研究、注重传承”的原则,在石刻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方面不断探索、完善、提升,为南方地区石窟寺保护研究利用提供借鉴。
2017年3月29日,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当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对推进大足石刻保护、管理、研究和合理利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将大足舒成岩摩崖造像、妙高山摩崖造像并入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山摩崖造像。2021年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方案》,强调要“建立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大足学’研究专门人才培养基地”。为更加全面保护好大足石刻,2022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正通过了《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正后的《条例》,将大足舒成岩摩崖造像、妙高山摩崖造像纳入大足石刻保护范围,调整了大足石刻保护管理主体,增加了推动大足学研究和发展的相关规定。
大足区紧紧围绕石刻保护和大足学研究,全面发力,狠抓落实,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学科建设、学术研究、文化交流、文旅融合、设施建设等工作,有效促进了大足石刻的保护研究和合理利用。
1。石窟保护与研究利用共同发展。一是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了川渝石窟保护示范项目——宝顶山石刻卧佛、小佛湾造像修缮工程,宝顶山圆觉洞,北山168窟等17个重点保护修缮工程,充分发挥了重大项目的创新驱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为我国南方地区石窟寺保护修缮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突出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相结合,加强大足石刻安全监测,确保大足石刻安全,大足石刻监测年度报告连续三年(2017—2019)被评为优秀监测年度报告。二是加强中小石窟保护示范。针对大足石刻中小石窟小而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积极探索保护利用新模式,与乡村文化振兴、道路建设、环境整治、安防消防设施建设、文物病害治理等整体规划,启动实施了大足中小石窟保护利用示范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68处中小石窟保护维护,以改善中小石窟保存状况,使原本“养在深闺人未识”的中小石窟,成为镶嵌在乡野中的一颗颗艺术明珠。三是严格文物安全管理。大足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大足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镇街及相关部门的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健全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抓总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大足石刻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大足石刻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构建起政府主导、各级各部门广泛参与支持、文物部门具体负责的文物保护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设立了“文化遗产检察官”制度,与大足区检察院合作,加强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四是内外影响持续增强。大足石刻博物馆成功申报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大足石刻景区成功申报为第二批重庆市智慧旅游示范景区;大足石刻获“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新地标”称号,进入最新修订的国家统编教材《中国历史》七年级下册,大足石刻释迦牟尼涅槃圣迹图赫然纸上。
2。法治建设和环境治理同步推进。《条例》不仅强化了政府责任,也进一步明晰了相关部门法定职责,共同推进大足石刻及周边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由文旅委、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景区辖地镇街组建的50人综合监管执法队伍常驻景区,开展联动协作执法。成功完成南宋街道闸门、高观音道闸门、博物馆南门、宝顶实验小学围墙铁门、赵智凤广场围墙大门、圣寿寺老牌坊6个重要点位的封闭围合管理,运行大足石刻景区1号门、圣寿寺大门道闸口人脸识别准入系统。扎实开展了各专项行动,专项整治高香售卖及燃烧活动,坚决取缔广大寺片区焚香点以及苦观音片区10余个香蜡纸烛摊点;景区道路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整治交通违规车辆200余次,拆除摩托车非法安装雨棚310余辆;景区形象提升整顿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临时摊位83个,整治拆除破旧广告牌30余块、广告标语60余幅,查处看相算命封建迷信活动3次;提升景区旅游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查处导游违规收取门票费1例,有序引导游客文明旅游1000余人次。
3。人才队伍和科研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完善人才结构。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按照30%、65%、5%确定了大足石刻研究院管理、专技、工勤人员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上,高、中、初级人员结构由原来的40%!35%!25% 调整为40%!40%!20%,基本解决了岗位设置矛盾突出的问题。同时,制订并实施了《大足石刻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大足石刻研究院人才发展三年规划(2021—2023)》等,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二是注重专项调查。牵头完成重庆市全国石窟寺保护状况专项调查工作,全面摸清了全市石窟寺家底,最终形成《重庆市石窟寺文物名录》《重庆市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报告》《重庆市石窟寺安全防范情况报告》等5个调研报告,并在此成果基础上,牵头编制了《重庆市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三是注重考古研究。编辑出版《大足石刻佛教造像论稿》《大足石刻编年史》《大足石刻总录》等专著近10部,历经16年完成国家十二五重点图书出版工程、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11卷19册《大足石刻全集》等,填补了我国大型石窟编写和出版系列考古报告的空白。四是注重项目申报。2018年以来,成功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7项,省部级、厅局级科研项目2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部重大研发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实现了重庆市考古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零的突破。五是注重科研投入。作为科研单位,2020、2021年科技研发(R&D)统计突破4200万元,获得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奖励资金70万元。
4。文化传承和交流互鉴相得益彰。一是“四百工程”持续推进。先后在成都、天津、苏州、深圳、北京、上海等地举办了大足石刻展览10余场。二是文物宣传持续加力。在央视播出《大足石刻》4集大型纪录片,大足石刻4K宽银幕主题电影《天下大足》和8K球幕电影《大足石刻》拍摄完成并对游客开放。开展了“我在乡村守国宝”主题宣传活动,并入选2021年度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新媒体)推介项目。通过央视新闻客户端、新华网、腾讯新闻、快手、抖音、微博、微信等,举办大足石刻景区直播活动10余场,曝光量近1。5亿人次;推特、脸书、优兔等海外社交账号报道大足石刻,吸引国际关注。三是加强联盟合作。先后与四川美术学院合作成立了四川美术学院大足学研究院,在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设立“大足学研究中心”,培养大足学方向研究人才;发起成立“巴蜀世界遗产联盟”“巴蜀石窟文化旅游走廊联盟”,为成渝双城经济圈赋能添彩;成立敦煌、云冈、龙门、大足四大石窟战略发展联盟,建立四大石窟世界遗产地长期有效的深度合作机制;与金沙遗址博物馆、乐山大佛、安岳石刻等签订了合作协议,深化文物保护、研究等合作;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敦煌研究院、三星堆博物馆、重庆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等文博机构、科研院所签署合作协议,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文物保护、研究、展示利用及人才培养等合作;与日本奈良文化财研究所、复旦大学达成协议,合作开展大足峰山寺石窟保护研究。四是加强交流展示。先后举办了“大足学与中国美术史国际学术研讨会”、“丝路遗产数字活化工作营”和“石窟寺保护国际论坛”,吸引国内外多名专家和优秀人才参与,取得丰富成果;与浙江大学、四川美术学院等共同承办了“盛世修典——‘中国历代绘画大系’阶段性成果展”,反响良好。
南方地区石窟及石刻分布范围广、数量多、延续时间长,加之南方地区石窟及石刻造像地层岩性、分布状况及自然环境较特殊,在自然营力的作用下,普遍存在危岩、水害、风化、生物侵蚀、人为破坏等多种病害,而这些病害直接威胁石窟寺及石刻的安全,严重破坏石刻的保存条件,必须尽快采取相应的文物保护技术手段进行干预,启动保护修复措施以改善石窟寺的保存现状,急待开展专项保护与研究,面临的问题如下?
目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石窟寺依法保护提供法制保障外,各地地方立法保护情况不容乐观。浙江省于2002年率先颁布实施了《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于2016年颁布实施了《桂林市石刻保护条例》,江苏省于2022年3月颁布实施了《连云港市石刻保护条例》,重庆市仅针对大足石刻出台了一部保护条例,四川省也仅有乐山、资阳、巴中三地出台了相关保护条例,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宣传深度不够、执行不力等问题。如《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除了石刻景区辖区内的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及群众、学校师生对条例了解较多,其他地方的干部、群众、师生都知之甚少;《重庆大足石刻保护条例》中规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通过设立大足石刻保护社会基金等方式参与大足石刻保护工作,但截止目前尚未设立相关基金;《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中规定,鼓励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赞助、技术帮助、志愿服务等方式依法参与石窟保护工作半岛在线体育网官网,但由于各种原因截止目前也没有获得捐赠赞助设立基金。
南方地区石窟寺分布广,大多建于野外,材质主要为砂岩质地,结构较松散,危岩、风化、生物侵蚀、水害等问题是南方地区石窟共性病害,也是其保护利用面临的重大难题。大足石刻研究院对南方石窟寺中3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调查发现,普遍存在风化、生物侵蚀等病害,18处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20处水害较严重。作为地质环境相似、病害共性、造像内容及艺术特征关联性高的南方石窟群,除大型石窟外,其余石窟较少开展系统保护,大量中小石窟只开展过抢险维修或临时支撑保护,未能根本解决重大险情隐患。如,巴中市县级文保单位,由于缺乏维保资金,现目前只能做到抢救性保护或临时保护。同时,由于各地区石窟寺保护缺乏统一的系统指导,没有形成石窟寺病害检测、材料修复等基础标准,且存在修复材料选用与工艺技术不科学、不严谨的情况,造成石窟保护性破坏、造像“毁容式修复”。
石窟寺世界遗产的经费投入,在所有类型世界文化遗产中相对较低。石窟寺保护管理经费主要依靠财政支持,除门票收入外,缺少其他经费来源。今年来由于总体经济环境的影响,大部分石窟保护管理经费呈下降趋势,且各地在石窟寺保护方面资源配置不均衡。如重庆大足石刻、四川乐山大佛、云南剑川石钟山石窟、浙江杭州西湖飞来峰等知名的石窟寺,当地政府在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实施了比较全面的保护工作,石窟总体保存状况较好。但由于南方地区石窟寺分布广泛、数量庞大,许多地理位置偏僻的小型石窟寺或多或少面临一些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基层文物保护资金缺乏,至今还未进行过有效的保护工作,保存状况依然较差。
各地文物保护机构级别及体量不尽相同,文物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差异明显,普遍存在编制短缺、管理人员缺乏、岗位设置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具体问题。受现行体制的影响,缺乏必要的绩效激励制度,专业人员投入科研时间有限,不能充分调动起积极性与创造性。大量的中小石窟寺的工作人员仅能担负看护和日常运转职能,不具备学术研究的条件。因此,近几年的监测数据反映,每年仅有约一半的遗产地开展科研工作。
南方地区石窟寺历史悠久,上至凿于5一6世纪之际的南京栖霞山龛像和新昌剡溪大佛,下至13世纪大理剑川石钟山石窟、世纪杭州西湖窟龛,有的石窟融汇儒释道、有的偏重藏传密教、有的突出地方特色,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但受地理位置、配套及研究人员缺乏等因素影响,很多石窟研究出版工作相对滞后,石窟本身所具有的重大价值未能得到深入挖掘和彰显。如何合理展示利用景观资源,规范旅游经营活动和经营秩序管理,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实践。据云南省文物局统计,2021年云南省石窟寺资源共44处,17处尚未划定保护范围,对外合作交流、数字化展示、此外,数量占绝大多数的中小型石窟寺因系统考古研究不足、价值内涵挖掘与阐释不够等因素,未进行有效开发。
对石窟寺保护相关规划实施的有效监督尚需进一步加强,相关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田野文物安全监管难度较大。部分地处乡村野外的中小型石窟石刻,地势偏僻,周边人员稀少且大都年迈,在守护上存在较大的难度。各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和地方文物保护条例的宣传普及不够,依法保护的自觉性不高,游客和群众对文物及遗产保护的意识还不强。个别地方宣传重点只针对国保单位、省保单位等重点单位,对区县级文物点所在地区的镇街、社区、学校及相关部门宣传力度有限,对村社、企业等在内的单位和群众进行依法保护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强化。普通群众很少能够有意识地参与文物保护的具体行动,社会大众广泛参与文物保护的局面还没有形成。
习对石窟寺保护利用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为石窟寺保护利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加强南方地区石窟交流合作,共同治理石窟病害,提升保护利用水平,提出建议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习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相继在国际国内不同场合就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地位和时代价值,多次就文物保护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重视为开展南方石窟及石刻保护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目前,重庆市仅大足区有《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为此,是否从人大立法角度考虑,把各区县石窟寺保护纳入地方性保护法规。推动石窟寺保护技能化,实施区县级及以下级别石窟寺及石刻安防设施保护,把所有级别的石窟寺统一纳入安全防护系统建设。
(二)建立中国南方石窟及石刻专项保护领导小组和中国南方石窟寺保护研究中心。
石窟寺的保护需要系统性的学科研究,建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监督、协调南方石窟及石刻专项保护工作。省市地的保护研究机构技术力量较强,而区县级的保护机构则比较弱,对石窟寺的价值、人文、气候及石窟寺病害等的研究需要多学科多部门合作,对重要石窟进行全面系统收集整理,编撰出版系统的南方地区石窟全集,充分反映南方地区石窟的发展历程和整体面貌。推进南方石窟寺研究学科建设,建立南方石窟寺保护研究中心,并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以及国内著名高校、学术机构举办国际会议和学术活动,共同开展石窟寺保护研究,丰富南方石窟寺的文化内涵和研究成果。深化宣传推广和传承利用工作,探索建立联合推广宣传机制,打造一批南方石窟寺精品旅游线路。
由于自然、历史等各种原因,长久以来,南方石窟寺及石刻的保护常限于某一点的某一问题进行突击性解决,而对该区域的石窟寺及石刻共同存在孔隙率高,胶结物易风化,地理单元复杂,气候潮湿多雨,自然环境条件与其他地域有明显差异,各种环境因素对野外石窟及石刻文物的保护不利的普遍性问题缺乏系统性保护研究,其保护工作与国内敦煌、龙门、云岗等石窟的整体保护相比已严重滞后。为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将南方石窟寺较为集中的地区和重点石窟寺纳入整体管理,推动石窟艺术整体研究保护。开展南方石窟寺保护新材料、新工艺研究,探索实践南方地区潮湿环境下石质文物保护新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建成石质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建立南方石窟寺安全技术防范、监测预警、科技保护等共享平台,全方位实现动态监测和信息化共享。在领导小组指导下,把分布在各地、市、县的石窟寺及石刻项目(“国保”、“市保”、“区县保”文物单位)纳入南方地区石窟寺保护统一计划,包装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组织专项项目分批分年度实施。从技术层面把各地石窟寺保护项目纳入南方石窟寺大项目整体考虑,摒弃单打独斗,各自为阵的方式。
夯实组织机构和人才队伍基础,建立南方地区石窟寺保护专家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南方地区文物保护专业人才资源,建立石窟寺保护专家智库,定期召开文物病害防治、保护利用等方面专家联席会议,实现保护经验、技术、人才互通互享。支持行业领军人、学科带头人开展南方地区高温潮湿环境下石窟造像疑难病害研究。建立紧缺人才引进机制、完善人才考核机制,拓展选人用人渠道,打破身份、级别、年龄、学历的限制,建立南方石窟寺人才培养、培训、交流机制,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培养和引进文物保护、科技考古、文物修复等专业人才,为石窟寺保护提供智力支撑。
一是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石窟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石窟寺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顶层设计规划,统筹做好石窟寺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衔接,加大监管协调力度,牢固树立保护石窟寺也是政绩的科学观念。二是将石窟寺保护的法规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强化法制宣传,抓好涉及世界遗产、文物保护、旅游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游客文明游览素质和民众对遗产保护的参与度。加强石窟寺系统从业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教育,特别是对文物保护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贯彻执行。利用信息化传播方法和手段以及文化遗产日等特殊日子,将现代与传统宣传方式相结合进行“立体式”推广,全面增强依法保护石窟寺的群众意识。三是适时采取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力度,改进检查方式,丰富检查内容,加大检查力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强大合力,促进石刻文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着力推进遗产保护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重庆市大足区教科文卫工作办 谢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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